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

達人? 小學雞 ?

好友傳來訊息,謂有某網誌作者,光顧扶桑國某店時行為不當,令店主異常不滿,在 facebook 內力數其劣行的三宗罪云云。







這位網誌作者的網誌,多以日劇新聞、季度日劇簡介、劇評及水著女優『噴血』寫真為主,另加本城、日本食肆食評和遊日經歷。





女巫曾看過此君在本城某網絡平台的專欄,之後,他離開該平台,自行構建一己的網站繼續鋪文。根據他的網誌簡述,網誌主人通曉日語,又取得扶桑國認可的品酒資歷,網誌內容似給人日本達人的形象。 既然如此,為何竟會被大和人指罵?





事件發生後,有人撰文嘗試解構店主動怒的因由。





首先,該店是一間須熟人介紹才能預約的店,店內的飲品是各式各樣的清酒。達人君和朋友進店後不停拍攝各類清酒,這原本無可厚非,達人既然取得品酒牌,想必是個愛酒又或對清酒有研究的有識之士,正如女巫一旦置身圖書館、書店就不願離開。然而,達人君和朋友品酒的意欲似乎遠比拍攝清酒的興趣為低,逗留期間僅淺嚐一杯清酒,此擧確是會令店主誤會、不快、反感甚至憤怒。





誠如那位撰文分析者的推斷,在一需熟人介紹方可預約的店,而店內全是林林總總的清酒,當中不乏身價驕人的名釀,店主祈望客人是同道中人,欣賞店主的珍藏,實屬人之常情。達人君不獨沒多嚐不同的清酒,反而只顧和同行友人絮絮不休,店主難免揣測客人是否認為店內清酒品質差劣,令客人喪失再進杯的意欲,尤其是客人並非以日語交談,這個更令店主滿腹疑團。





日人不論是下班後的聯誼活動、忘年會甚至婚宴後的後續餘慶,常有續攤的情況,第一輪就已淺嚐輒止,在日人眼中是很不可思議的,更何況是在這間如此重視客人素質的店?若說朋友酒量淺,但達人先生卻是取得被櫻花國認可頒發的品酒資格,酒量該不會太糟糕,雖然女巫不鼓勵、贊成進行欺騙這勾當,但在當時的環境、氣氛,至少装個幌子,多叫一、兩杯清酒吧。





這情景等同客人光顧高級餐廳,食物上桌後,侍應發現客人食物未動分毫,廚師一旦知悉,定會向客人垂詢是否對食物不滿,抑或尚有其他原因逼使客人拒絕進食?客人僅嚐清酒一杯,確惹來店主猜疑。





此外,雖說沒任何規條要求客人、遊客,在店中、在櫻花國要以日語交談,但至少也多和店主交流一下吧。對,或許達人君的朋友不諳日語,那麼又有否嘗試用淺白英語再加點身體語言輔助,閣下是否願意溝通、交流品酒心得的意欲,縱然言語不通,透過面部表情、眼神交流、身體動作等,對方其實可以感受到。





而且,更糟的是,達人君和朋友是坐吧枱,可想而知,客人和店主的距離近乎是零,易地而處,既然不打算和店主有任何交流、對話,當時又不是高朋滿座,達人君大可選擇其他座位而非吧枱的座位,實在完全不能理解達人的思維模式。拒絕和店主互動交流,卻要佔據吧枱座位,這就是第二宗罪。不是自稱懂得樱花國飲食文化的達人嗎?為何一點禮儀、文化也不懂,儼如山野村夫,丢人現眼。





但,女巫最納罕的是第三宗罪,達人先生自携食物在店內進食,莫說是櫻花國,即使是本城的食肆,亦不歡迎客人在店吃其他食肆的食物,然而,更令人詫異的是,達人和朋友幹掉自携食物就結賬離去,那袋垃圾就留在店內。





為何當事人行徑竟如此糟糕,畢竟那店不是垃圾站,不論店主/店員都不是當事人的傭人,沒道理要替達人先生清理垃圾吧。少說也是個年過三十的成年人吧,怎的表現如沒家教的小學雞、中二病的小屁孩?





某些港人常力數國內遊客種種不恰當行為,不斷指責、謾罵內地人的無知、愚眜、無禮、討厭的行徑,令港人異常困擾,女巫相信部分國內旅客確是如此,但自詡比內地人優越、有教養的港人在外地又是怎樣的嘴臉?兩者相比,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,有啥優越感可言?香港人的面子又該擱在哪兒?簡直是恥與為伍!





俗語有云:『面係人俾嘅,架是自己丢嘅。』達人怎的連如此顯淺的道理也不懂?這麼多年是白活了嗎?女巫慶幸在有生之年,總算是見識了所謂達人的真實、率性的一面,嗚呼,原來也不過如此。









〈網上截圖〉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其實人的貴不在出身,而在行為!祗是太多人在自我陶醉而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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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常覺得香港某些人自覺出身高貴、有文化、有教養,瞧不起國內人,然而,置身公交工具內高聲談話、旁若無人,不加約束、甚至縱容小孩四處亂、大聲叫囂的又豈僅是內地遊客,土生土長的香港人,五十步笑百步,何來優越、尊貴?

      達人將垃圾袋扔在別人的店的劣行,更是令港人蒙羞,又不是三歲孩童,而是三十多歲的大男人,並常自詡熟悉日本文化,女巫無言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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