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

一名已婚日本女性,婚姻生活正常但不快樂,偶爾在一認識不久的女朋友舉辦的聚會中,結識一名事業有成的生意人。






男人外形不俗,兩人邂逅,男人不理女人已婚,即時展開熱烈追求,女人心如鹿撞,後更發生親密關係。女人的偷情照片被送到丈夫手上,丈夫決與女人離婚。之後,女人突然發現沒法再聯絡心儀的男人,情人仿似人間蒸發,消失得無影無踪。





一切原來是一個精心部署的佈局,丈夫輕易地甩掉有婚外情的妻子,而這段婚外情卻由丈夫的情人,聘請專人刻意策劃、營造,安排,請君入甕。初相識的女朋友千方百計,其實借故結識女事主,後再熱情主動的邀約女人出席所謂朋友聚會,成功生意人及聚會中所有參與者,全是一群演技精湛的演員,女人一步一步踏進預設的陷阱,成為偷情的不道德女人。





在日本,夫婦離婚,提出分手的一方為避免因為財產分配或子女撫養權而煩惱,於是付款給專業人士,引誘被拋棄的一方作出各式不道德行為,影響法官對被拋棄者的良好印象,另一方面,提出分手的一方卻印象分大增,計謀得逞。





上述那卑劣無良的丈夫其實早已另結新歡,想快快甩掉妻子,為免因離婚而引發上述各類煩惱,就由姘頭/情婦出面,聘請專人安排陷阱。





有一男人的父母討厭準媳婦,無奈兒子堅決要結婚,父母禮聘專才協助,準媳婦被攝在一夜店內買醉,後由一俊男攙扶離開並發生一夜情,幽會照片被送到未婚夫手上。





個性耿直,工作多年但沒有過失的僱員,有一天被發現欠下大筆賭債,在色情場所尋歡作樂,僱員無地自容,引咎辭職。離職前,上司曾為求減省人手,建議這名僱員自動辭職而被拒。





受害人可以訴諸法律嗎?顯然已婚女人、準媳婦以至耿直僱員全是被誘踏入圈套,但他們壓根兒想不到誰是主謀,如文首的女人,根本不認識丈夫的情婦,而現在丈夫反而是以受害人身份提出離婚,因為妻子偷漢,不用付上高昂代價,不費吹灰之力,丈夫可以和情人雙宿雙棲,女人被拋棄之時仍不知已成犧牲品。





手段荒唐、匪夷所思?但這些離間、破壞感情的專業顧間公司確在日本營運,負責人表示員工有二百三百多人,年齡由二十多至五十多歲,當中有部分是小電影演員。





可曾想過枕邊人為求要盡快和你脫離關係,不惜叫另一個男人勾搭你?愛你的男人矢志要迎娶你,但準公公、婆婆誓要拒你於門外;盡忠職守的員工,最後竟晚節不保,要引咎辭職?





但,被引誘落入圈套,全沒有威逼、恐嚇,初相識朋友熱情好客,誠邀約會,後再被條件不錯的男人力追,沒絲亳懷疑當中有詐?





準媳婦為何會在夜店買醉?根本是夜遊人,愛玩愛蒲?還是朋友相約放縱一晚?若朋友眼見你不勝酒力仍置你不顧,請問是哪門子的朋友?





辛勤工作了大半生,為何突然欠下一屁股債,還會在風月場所流連尋歡?身邊有人在聳勇鼓勵、立喊助威嗎?





偶一不慎,別人鑽了空子,把你逐步引入圈套,之後萬劫不復。所以敬請帶眼識人,否則「隨時死咗都唔知咩事」。





對,因循的生活模式,日復一日,確異常沉悶。若有一天,想跳出框框,甚至放縱一下,還是自己走出去看看吧,並衡量自己可承擔最壞、最差的結果及程度,別倚靠、信賴那些突然闖入你生活的人,「死喺自己手總好過不明不白死喺人哋手」。




〈10-6-2010/2230〉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