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3日星期四

玩偶

好友相邀吃飯, 地點為上環一日式自助餐食肆,午間另一好友來電,納罕為何不是尖沙咀某日式料理店。與好友敍會,人,方是最重要,店子、食物和氣氛實屬其次。





此店比其灣仔分店畧嫌細小,座無虛席,侍應生人手不足,只見他們忙得團團轉,壽司吧檯在我背後,好友身後有一布簾遮擋走廊及廚房。





餐牌上有一款喚希靈魚刺身,驟耳聽來,希靈〈欺凌〉?心忖是此魚本性柔弱,被其他魚欺凌,還是此魚異常兇悍,欺凌弱小?細看餐牌名字,似乎是由英文名稱拼音直譯,日文名字忘了,只是隱約覺得以漢字書寫該有另一名字。





食物水準不過不失,席間好友奉上禮物,女巫細意端詳時,冷不防侍應小哥竟站在我身旁,目不轉睛的盯著我的禮物,好友見狀即時要求小哥添茶,打趣謂幸得有玩偶〈我的禮物〉方可令小哥駐足停留,我倆才可獲添茶。其後,好友再點選食物,小哥仍對玩偶虎視眈眈,竟提出要玩偶陪他工作?吓?!好友和我面面相覷,完全呆在當場,我說:「你現在要我的玩偶陪你工作,之後你豈不是要玩偶陪你回家,不,這是我的禮物啊。」好友在旁附和:「對呀,你有工作要做呀。」





原先點選的食物仍未奉上,好友揚右手示意,侍應小哥趨近桌邊,舉起右手,好一個 give me five ,好友和我即時呆若木雞。好友原意是揚手引起注意,小哥兒,好友雖非初次到訪但非熟客,何故閣下熟稔如多年好友,確百思不得其解。





又隔了一陣子,好友點的啤酒一口芝士仍未見踪影,小哥望一望我們的檯,問道:「咦,芝士仍未嚟?」跟著又自言自語道:「嗯,要到 7-eleven 買啦。」這個小哥實在有趣,我逗他:「7-eleven 那些是 xx 牌呀。」好友再點選鹽燒白果,經過一段等候時間,小哥兒的頭顱竟在布簾罅隙間伸出來,在好友耳邊輕說白果已售磬。唉,小哥兒可否行個好心,不要在客人亳無心理準備下,將閣下的頭顱從不適當的地方出現,好不?





一頓晚餐需以甜品作結,女巫雖不嗜甜但見鄰桌的芝蔴雪糕甚吸引,遂慫恿好友分甘同味,好友已戒吃甜品多時,經不起女巫苦苦哀求,終於綠茶、芝蔴各一。說來奇怪,同是雪糕,兩者奉桌時間相距十分鐘,而更要命的是,後上的綠茶,由另一侍應小哥奉上,未知他是否見同事和我們如此熟稔,竟仿傚同事,由好友身後的布簾罅隙間遞予好友,啊,一切都是一浪接一浪,波瀾壯闊,簡直極度驚嚇。小哥二號,我倆不曾和閣下說過半句話,怎的閣下似認定和我倆相識了半輩子,又給我們仿如電影「閃靈」一般震慄的驚嚇。若繼續下去,可否提供驚風散或珍珠末,好讓我倆壓驚定神。





小哥小哥,閣下的工作是否悶得發慌?這實在有違奉餐的基本禮儀。我離座上洗手間,小哥一號經過,竟提起我的手提包作狀離開,鄰座兩檯食客面露不悅,好友悄對小哥寄語不要再胡鬧貪玩,否則工作不保。





離店後,好友告之也許因為鄰座兩檯客人未有體諒侍應生人手短缺,不住喊停早已忙昏了頭的侍應生,又不停抱怨、苛責、絮絮不休,好友和我只在侍應生稍鬆一口氣時才提出要求,侍應小哥感激之餘又可能悶得發慌,見我倆沒有嘮嘮叨叨,遂和我倆說笑嬉戲。只是小哥不懂節制,玩得太過火啦。神出鬼沒的在客人後面奉餐,眾目睽睽下取去客人手提包作狀離開,縱然領班不察,其他客人也會向經理投訴,尤其是鄰座兩檯皆是貌似惹不得的客人。





好友左旁的女客猶其討厭,她起先眼見隔鄰未有客人入座,逕將大衣、手提包全都放在鄰座,小店人擠,縱然暫時未有客人入座,這樣做也不恰當。好友說之前曾有客人被帶至鄰座,因見該女客大衣、手提包等置在椅上,斷然拒絕入座,要求店方另作安排。其後再有客人入座,她才取回大衣等個人物品。稍晚時段,客人漸稀,女客忙不迭將大衣、手提包大刺刺的放在鄰座之餘,更將她的桌子和我們的桌子拉開一大段距離,唯恐我和好友是麻瘋病人。




人總會被自己的小動作及舉止出賣,席間此女客滔滔不絕向其同伴大談歐洲、北美等地民風〈女巫雖八卦但絕非蓄意竊聽,桌子距離僅容一人側身而過,女客又未見壓低聲浪,故聲聲入耳〉,言談間對異鄉中國人某些行為語帶不屑,但依女巫之見,女客正親身演譯異鄉中國人的某些不體面行為,五十步笑百步而已。





無論如何,我緊抱我的小玩偶安全離店啦,管他呢。




〈03-2-2011/0510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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