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

童話破滅?

約半個月前,看了一篇網文,最近發現作者已刪除該文,不敢妄自猜度刪文的因由。對這文有較深刻的印象,源於作者的言論。





作者名字很男性化,文中亦自稱是男生,女巫姑且相信他是男的,文章內容是他在不丹的經歷。





女巫雖愛『離家出走』但從沒到過不丹,不丹究竟在哪?不丹是個啥樣的國家?





閱維基百科:『不丹是位於中國和印度之間喜瑪拉雅山脈東段南坡的南亞內陸小國,西接印度的錫金邦,與尼泊爾相隔,南部與印度的西孟加拉邦和阿蕯姆邦接壤。』


『不丹曾遭英國入侵並成為英國的保護國,印度獨立後,取代英國,並和不丹簽訂條約,規定不丹在對外事務上受印度指導,印度不僅可以作為其保護國有權干涉其外交,亦在其國內有駐軍。1971 年不丹在印度允許下加入聯合國。不丹雖與 52 國建立了外交關係,但亦受印度制約,不丹與五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均無外交關係,所以印度可以說是與不丹關係最密切的國家。』


『水力發電是經濟重要組成部分,約72%水力所產電力售予印度。』


『旅遊業是另一個重要經濟支柱。不丹過往是與世隔絕,1974 年才開放外國人入境,國內現時有超過 150 家旅行代理商。儘管不丹對旅客並無限額,但觀光客只能參加受政府嚴密監督的觀光行程,3 人或以上的團體逗留每人每天要交 200 美元的稅項,以保護不丹的自然環境及古老文化。』


『不丹也是世界上最後一個開放電視與網絡的國家。』


『不丹將藏傳佛數定為國教。據估計,密宗的藏傳佛教佔國家宗教的 2/3,不丹人口的 3/4。另有約 1/4 到 1/3人口是印度教的信徒,而其他宗教只佔不到 1% 的人口。根據 2008 年憲法,保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,但是政府已限制非佛教的傳教活動,禁止進入該國的非佛教傳教士,限制建設非佛教的宗教建築,和限制慶典一些非佛教的宗教節日。』


『政府禁止人民私自砍樹、打獵和採礦,甚至使用塑膠袋。這是王室政策的大前提:絕不犧牲自然環境以成全經濟發展(因此不丹也沒印刷業)。』


『儘管於1980 年頒佈《婚姻法》限定一夫一妻制,但因為傳統習俗及歷史關係,不丹仍是少數可實行一妻多夫及一夫多妻的國家,只要雙方自願就可以。』











看畢資料,總算對不丹有點皮毛的認識,那麼,上文那位先生眼中的不丹又是個怎樣的國家呢?





先生遊記的開首是這樣寫的:「把不丹捧成為世界最幸福國家後,中國遊客紛紛跌進大坑裏被宰成了豬。」 顯明易見,先生自覺成了苦主,對自身在異鄉的經歷刻骨銘心,滿腔鬱結不吐不快,矢志要將難忘感受揮筆疾書,並希望成警世良言,好等其他人加以警惕提防。





苦主力斥不少撰寫遊記的作者不負責任,胡亂吹嘘不丹是人間樂土、快樂國度,而旅行社則被形容為『坑中國人的旅行社』。





在資訊爆炸的今天,不論是謀體還是普通人都可以透過各式渠道傳遞訊息,當中包括文字,然而,訊息是正確無誤抑或以訛傳訛? 即使在電腦尚未普及的年代,受託寫『鱔稿』的亦不乏傳媒人。





時至今日,不少旅遊機構、航空公司亦會發出邀請,招待報章雜誌的記者、某些稍有名氣的作者,到新開發的旅遊點觀光。不少傳媒人或作者遊罷歸來,大多會撰文寫一己感受,當然,這個不屬『鱔稿』,僅為一己經歷與感受而已。





『鱔稿』和抒自己發感受的文章有別,苦主是否懂得箇中分別?女巫不敢妄下判語,另外,若看的是旅行社的文稿,那麼,不丹是否樂土已無關重要,反正那根本是宣傳的文字,形同廣告,突顯被宣傳的人、物或事正是廣告的目的和作用,修飾和讚美就是構成廣告的主要原素。





說旅行社坑中國人,真有趣,為何一定要選中國人來坑?要坑,甚麼國藉都可以坑,至少英、美、法、俄也可以。別忘記,不丹除和印度關係密切外,只和 52 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,當中不包括聯合國五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,而中國又不是不丹唯一的旅遊輸入國,難保遊客中沒有英、美、法、俄國人,一旦受騙、被坑,同樣求助無門。若女巫是奸商,不坑白不坑,理應無分國界,大小通坑,『坑中國人』?不,閣下只是芸芸眾生的其中一員罷了。





苦主又說旅遊業所得的利潤全輸往印度,每人每天要交 200 美元的稅項,力指這是當地官員和旅遊當局的不是;他口中的『破景點』收 70 至 80 美元的入場費;參觀皇宮要繳 200 美元,而且只可逛院子;有些景點內,有苦主形容為『狂魔亂舞』的民族舞蹈表演,一律要另外收費,不付錢,就被阻撓,不讓他乘接載旅的遊大巴;洗手間設有收銀員收費,但這些洗手間的衛生情況很糟糕。





女巫不知道苦主出發前,有沒有對旅遊地點做點功課,瞭解一下不丹是個怎樣的國家。既然不丹加入聯合國要印度肯首,要和別國建立外交關係時也需要顧及印度的態度,美其名是保護國,若刻薄點形容,不丹是印度的附庸國也未嘗不可。既然如此,不丹旅遊業獲取的利潤全歸印度所有,有啥值得大驚小怪?每名遊客每天要交 200 美元的稅項不公平、不合理?各處鄉村各處例,閣下不滿,大可以不來,若旅行社職員事前沒提點,那是旅行社的責任。





而且,據維基資料的說法,200 美元的稅項,是用作保護不丹的自然環境及古老文化。閣下覺得荒謬?不,女巫的老師曾說過,歐洲國家有不少歷史景點須收費,理由有兩個,維修保養歷史景點、建築物的費用不菲,入場費可作幫補之用,另外,一旦徵收費用,某些遊客會卻步,遊人減少又或維持在適當水平,可以盡量減輕景點、建築物的損耗。在歐洲某些古老的圖書館甚至嚴禁女生穿高跟鞋入內,因恐鞋跟對館內的木地板造成損害,因為整棟圖書館的一磚一瓦皆有其歷史價值,一旦受損,等同歷史文物受破壞。





閣下認為花 70、80 美元遊破景點是冤大頭,對,你可以說它不懂、不在意、無力保護、保存、發展旅遊景點,但,請別忘了,不丹是個落後的國家,地球上有多少落後的國家、地區可以好好保護旅遊景點,不讓之成為閣下口中的『破景點』?





女巫不知道不丹國王及其后妃等人是否仍住在苦主參觀的皇宮,若然,國王沒可能讓閣下登堂入室參觀他的家吧。閣下不是參加『睇樓團』,皇宮又不是示範單位。即使法國已取消制帝制,路易十四的子孫不再在梵爾賽宮居住,遊客也不見得可以遊遍宮內大小角落。





民族舞蹈表演是否『群魔亂舞』? 女巫沒看過不作評論,但,若要收費,而閣下看畢就揚長而去,表演者阻止閣下登上旅遊大巴是完全正確做法,同樣,如果旅行社職員沒事先知會,這可不是舞蹈者的責任,矛頭該指向旅行社。





至於洗手間環境惡劣外還要收費一項,往昔中國內地何嘗沒有要收費並且『香氣四溢』的洗手間?刻下,收費洗手間雖不多見,但衛生條件低於標準的仍有不少,尤其多見於較偏遠的窮鄉僻壤。










另外,苦主質疑國王及妻子常在人前秀恩愛,明明實行一夫一妻制,但國王後宮其實妻妾成群,而且當中不乏印度貴族云云。





女巫雖不認識苦主,但敢斷言苦主是個歷史盲,且不論不丹是否有《婚姻法》,訂定一夫一妻的制度,古今中外的統治者,都是後宮佳麗三千,妻妾成群,試問誰有例外?





清朝康熙帝和皇后赫舍里氏〈輔臣索尼的孫女〉感情彌篤,赫舍里氏死後,康熙雖遲遲未另立新后,但不等於沒有皇貴妃、貴妃、妃、嬪、貴人、常在、答應。光緒何嘗不是和珍妃鶼鰈情深,但仍有隆裕皇后和瑾妃。





君主為求鞏固王位,國祚綿長,子孫滿堂、家族繁衍是重要原素。君主不論是否只心繫一個女人,但後宮一定不可只得一個女人!說得刻薄點,形容古今中外的君主是種馬,其妻妾全是生仔機器亦未嘗不可。





至於印度貴族女子嫁入不丹皇室,又啥值得奇怪?亙古以來,上至皇室貴族,下至富户豪門,政治婚姻一直都鞏固利益的攏絡手段、策畧。










苦主又認為不丹國民鮮有機會接觸文明〈苦主覺得看電視是最易接觸文明世界的途徑〉,生活在封閉的國家,絕無幸福、快樂可言云云。





幸福、快樂的定義人人不同,請別忘記那是另一個民族,作為外人、作為遊客真的有資格月旦這個民族對幸福和快樂的標準嗎?將自己的理念強加在別人、別個民族身上又是否恰當?





最後,女巫斗膽問句苦主,文明是否鐵定等同幸福,又或是主宰/主導幸福的必然因素?當年,西班牙進入南美洲,是否算是將文明傳入?但印加帝國卻覆亡,請問對印加民族來說又是哪門子的幸福?







〈網上截圖〉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