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

愛悄魔法消失時

上一篇網誌提到小朋友要離婚,其實一直以來都認為結婚與同居分別不大,所欠的不過是一紙婚書,緍書根本不可能約束一個人的感情,然而感情一旦逝去,婚書又有甚麼作為?




昔日婦女重視婚書,只因她們財政未能做自給自足,離婚時,一紙婚書背後意義是贍養費,然而金錢又豈能彌補感情創傷?只不過,對沒有謀生能力的女人來說,有錢總比沒有錢好,不過,縱然法庭裁决丈夫要負責贍養費,仍有不少男人拖欠贍養費,法官、律師均愛莫難助,真是一個莫大諷刺!




誠然,一個男人選擇結婚等同向眾人承諾一個名份予女人,然而感情巳逝,一切諾言不論是有形抑或無形都已失效,愛情魔法亦在同一天失效,婚書形同廢紙。




友人曾與丈夫約定,假若有天男方巳厭倦婚姻生活,要求離開,請及早提出,切勿拖拖拉拉,或許,我們這一代已看透婚姻,冀盼承諾同時,更珍惜自己,不會再為無關痛癢的人付出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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