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

網誌

扳扳手指算來,由第一篇網誌計起,沒想過生性散漫的我,已寫了七年。看別人的部落格,有些網主非常勤力,差不多每天出文,小女子比較懶而且做事飄忽,勤力的時候,一個月寫二十篇,懶惰的時候,連續四個月都沒寫一篇。這樣寫寫停停竟持續了這麼多年,自己也有點吃驚。




由網誌到微博、 面書,看書的人漸減,誰耐煩看冗長的文章? 既然沒有多少人愛看字,很多人決定轉投去微博、面書的懷抱, 簡簡單單寫一百四十字又或更少字數的微博,看的人回覆一個給力,甚至只在面書上給一個讚就了事。




每個放棄寫網誌的人背後自有種種因由,有些是受不了網站的技術失誤,網文明明已上載,但最後影踪全無;有些受不了成人網站或兜售商品的網站入侵,向網站顧客服務部投訴不果,只好關閉部落格避免滋擾。




說出來,別人也許不相信,小女子愛啃閒書但不愛上作文課,老師永遠替作文課定下題目,對天性散漫的人是個大約束,除卻天性散漫外,小女子應有點精神分裂,比較愛天馬行空,要循規蹈矩,不越雷池半步的寫,感覺很痛苦。幸好後來多了一門功課:週記。寫週記,沒有題目,不限文體,小女子寫過不亦樂乎。




小女子行文時快時慢,朋友敘會,總見我閒書不離身,當中有人不解,另一友人代答笑謂:「她要多看書,才有題材寫網誌。」。嗯,誤會了,啃閒書是嗜好而已,若書本啓發了寫作題材,那是額外獎賞。基本上,小女子的網文多是一己瘋言瘋語,胡扯一番的文章,由下筆直至完成的時間較短,唯寫和旅行有關的雜文總是較慢。




旅途上發生的大小事實在太多,小女子出門從不携電腦上路。與人結伴外遊,沒道理返回酒店後就端坐電腦前,置旅伴不顧吧;即使獨自上路,寄艙及手提行李的托運携取是一個考慮因素,拖著沉重的行李篋時,巴不得放棄所有旅途上的非必需品,認識一網友使用手機上載網文,小女子不習慣亦不大愛用手機上網、收看節目、打機..;更何況酒店房間不一定有 Wifi,要在酒店大堂寫網文的感覺很別扭...。所以每次返港後,憑著腦袋中殘存的片段、點點的記憶去寫,實在痛苦,更要命的是,有時候提及到某個景點,要寫寫它的歷史背景,便要在官網找資料寫點簡介,於是一篇網文拖拖拉拉一段日子才完成〈我的立山黑部還有臺北的旅遊雜記仍未寫完 〉。




慶幸不是以搖筆桿爬格子營生〈當然,小女子亦沒有這資格   〉,否則早已魂歸天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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